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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劳资科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19-12-06

1.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、待遇落实及管理工作。 

2.负责教师招聘工作。 

3.负责学院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管理,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、聘任、考核、管理工作。 

4.负责人事调配工作。 

5.负责全员聘任工作。 

6.负责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。 

7.根据国家和省、市工资政策,承办工资改革和调整工作。 

8.负责在职职工工资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核发工作;办理在职职工工资定级、晋级工作。 

9.负责在职人员岗位津贴和在职人员、离退休人员节日补贴的核发工作。 

10.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;核定退休费发放标准。 

11.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的缴纳和调整工作。 

12.负责技术工人的考工定级工作。 

13.负责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、精简退职人员退职生活费的核发。 

14.负责教职工丧葬抚恤金的核发。 

15.负责人事、编制、工资数据库的维护、更新、统计工作。 

16. 

17.承办人事代理工作及人事代理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工作。 

18.负责填报各类人事报表、编制报表、干部统计报表、工资统计报表等,做好全校人事信息的收集、汇总、统计、管理和利用工作。 

1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