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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9-04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
 

劳动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,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直接反映单位的工作作风、工作态度,关系到学院形象。为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,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严格考勤制度

 

1.加强疫情期间考勤管理。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外出管理规定及相关审批报备制度,严格执行疫情期间教职工缺勤登记追踪制度

 

2.加强部门考勤管理,确保部门考勤员相对固定。部门考勤员如有变化及时报送组织人事处,变更人事系统考勤管理权限。

 

3.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,督促本部门教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规定,对上报考勤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

 

二、加强日常考勤管理

 

1. 做好考勤汇总的公示与上报。每月5日前,部门考勤员需将本部门上月考勤汇总情况在部门进行公示,并将加盖部门公章的《教职工考勤情况统计表》上传人事系统。

 

人事系统考勤上报使用步骤:登录“人事系统”——点击“考勤管理”——选择“上报管理”——选择“数据上报”:

 

1)点击“新增上报”;

 

2)上报类型选择“教职工考勤表”;

 

3)选择上报所属月份;

 

4)上传附件。请上传加盖部门公章的《教职工考勤情况统计表》。附件《教职工考勤情况统计表》要求pdf版,不再报送纸质版。

 

2.教职工请假、销假使用人事系统。教工登录本人人事系统提起请假申请,同时通报部门考勤员,考勤员协助沟通相关环节及时审批。

 

3.做好销假管理。请假人员销假恢复工作,需要登录人事系统进行销假,部门负责人审批,部门考勤员负责落实。

 

考勤情况是人员奖惩、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,并直接与工资及补贴待遇相挂钩。希望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及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,增强责任意识,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。

 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《教职工考勤情况统计表》

 

 

 

 

 

组织人事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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